全体教职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六安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全市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六教秘[2022]26号)要求,学校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有效筑牢抗疫“防护墙”,全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面就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牢固树立防控意识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特别是云南临沧、山东菜西、江苏连云港等地相继发生涉及到学校师生的聚集性疫情,再加上春季本是传染病的高发期,国内国际疫情主要流行毒株为奥密克戎变异株,该变异株具有传染能力强、传播速度快、传播较为隐匿等特点,我省的安庆市、宿州市发生的疫情病例均为外地返回人员,所以疫情防控一刻不能放松。
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疫情防控意识,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持高度警惕,严格遵守省市和学校的防疫要求,绝不能麻痹大意,心存侥幸。如果因为我们工作上的疏忽,让学生把新冠病毒带入校园,导致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那将是重大责任事故,会被严重的追责。
二、加强校园封闭管理
严格执行全封闭管理制度,严禁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如因公务来学校办事人员,严格执行核验“行程码”和“安康码”、测温、登记等入校手续。对于家长为孩子传送学习用品的,可将学习用品放在门卫值班室,由门卫通知班主任到门卫室领取。疫情防控期间,非特殊紧急情况教师不得邀约家长进校园。
三、做好学生健康状况监测
1.建立考勤监测制度。要求班主任对本班的缺勤学生,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如果属于传染病类,要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2.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晨检、午检制度。现阶段,要求以班级为单位每天对学生进行晨、午检。学生的体温检查由家长与班主任共同负责完成。具体操作流程为:每天上学前,原则上要求家长在家为孩子进行测量,并把结果带到学校。到校后,班主任再作进一步测量,做好相关记录。
四、严格执行缺勤师生登记和追踪制度与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对因病缺勤学生由班主任和家长及时联系,了解学生病因及就诊和康复情况,并填写《因病缺课缺勤追踪记录表》,对有传染病疑似症状的要及时向校卫生室报告。因病缺勤教职工由年级部负责人或处室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认真填写《因病缺课缺勤追踪记录表》。
2.生病学生复课前,家长须持医院病愈证明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解除隔离证明到学校,交由校医复核确认并填写《六安皋城中学师生复学(工)查验证明》。班主任查验后,及时连同《因病缺课缺勤追踪记录表》交教务处保管。
3.生病教职工重返岗位前,也须持医院病愈证明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解除隔离证明到学校,交由校医复核确认并填写《六安皋城中学师生复学(工)查验证明》。年级部(教师由年级部核查)或处室(行政教辅人员由处室负责人核查)负责人查验后,连同《因病缺课缺勤追踪记录表》一并交校办室保管。
五、完善师生员工的健康档案
各班主任及政教处需要安要求完善师生员工的健康档案。请各班主任及相关处室认真填写师生员工的体温监测等有关情况数据。
以上有关程序、环节、内容绝不可含糊!
六、保持学校环境卫生,加强日常督查
总务处做好校园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和消毒,施行垃圾分类,并做好每日的督查。年级部要安排每天有专人打扫教师办公室,保证整洁有序。今后的各年级的教室和办公室卫生扫除,继续保持常态化。
班主任要安排专人做好教室的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中午和晚上放学后进行消毒(消毒液从年级部领取,年级部可以与总务处联系)同时告诫学生:要注意勤洗手,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七、注重对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治理
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不在食材质量无保障的流动摊点购买食品,学校将加强值班检查,杜绝学生在校门口流动摊点购买食品。对于被检查到的学生,学校会进行通报,并将要求相关年级部把有关情况纳入到有关考核评比中。
八、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坚持“日报告”“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疫情逐级报告制度。学校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疫情逐级报告制度。学生——班主任——年级部——分管校长同时向校长、卫生室报告,教职工——年级部或处室——分管校长同时向校长、卫生室报告。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严格执行学校突发疫情报告程序。现阶段,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将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全体班主任及每位教职工对于有关疫情的情况,都要及时上报,决不允许隐瞒,否则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九、积极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每位教职工在有关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己并要求家人积极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接省教育厅紧急通知,自今日开始,按照《关于切实做好重点人群摸排登记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梳理排查自3月4日以来有安庆市区旅居史、自3月8日以来有宿州泗县、宿州埇桥区旅居史的学生及师生员工情况,每日摸排统计上报。各位教职工如有上述出行史或与上述人员有接触的请及时上报政教处徐永生主任。
希望大家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标准,严而又严、细而又实地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政教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