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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

    浏览次数:2275   发布时间:2017-03-23

    各县区教育局、叶集区教科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

    为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并推荐部分学科论文参加省级评选,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开展全市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科:

    中小学各学科(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二、论文要求:

    1、论文内容应是近两年来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包括基础理论研究、调查报告、经验总结(不含教学设计)、实验报告等。
        2、论文应突出学科性、实践性、科学性、前瞻性。选题富有创意,观点明确,思路清晰,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

    3、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作者,须保证其论文的原创性、真实性,文责自负。一旦发现论文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作者单位。每位作者限送一篇论文参加评选。凡在省、市级以上评选中获奖的论文、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再参评。
        4、参评论文需采用统一格式排版,具体格式从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应用平台下载。

    5、各县区在初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选,具体篇数如下:

    霍邱、金寨、霍山、舒城、金安、裕安、叶集中小学各科推荐不超过10篇,开发区、市直各学校各学科推荐不超过2篇。非经县区、市直学校评选并统一上报的论文一律不得参评。

    6、论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7、各县区及市直学校务必于531日前将参评的论文及评选汇总表报市教研室。(论文及汇总表文字稿各一份,参评论文的电子稿发送至lasjys@163.com

     

     

    六安市教育局

    2017年3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