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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学雷锋暨评选校园雷锋”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2211   发布时间:2017-03-06


    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

    “学雷锋暨评选校园雷锋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六安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

    今年3月5日是第54个学雷锋纪念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中小学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现决定2017年在全市中小学继续深入开展“学雷锋暨评选校园雷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和任务

    根据上级党委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中小学德育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求,在全市中小学师生中,通过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从而对师生进行理想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改革创新教育、荣辱观教育、文明教育、“三节”(节水、节电、节粮)教育、家风建设教育等,帮助师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引导广大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

    二、活动主题

    2017年全市中小学“学雷锋宣传月”主题为“ 传承雷锋精神  做文明学生 ”。

    三、时间和范围

    活动在全市各中小学(含职业类学校、幼儿园)全体师生中进行。以3月份为重点,35日前后为重心,贯穿全年。

    四、主要内容和安排

    (一)学雷锋宣传、主题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

    1.学雷锋宣传月”活动。学雷锋活动要常态化。每年3月份为“学雷锋宣传月”。2017年全市中小学“学雷锋宣传月”主题为“ 传承雷锋精神  做文明学生”。要通过多种途径、采用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动员组织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踊跃参与学雷锋活动,迅速在教育系统掀起学雷锋活动的高潮,不断形成“学习雷锋、争当先进”的生动局面。

    每年35日前后,围绕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认真组织学校班级、党团组织、学生社团等通过学雷锋主题演讲、报告座谈、读书征文、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队课)、主题团日、主题党日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雷锋先进事迹,崇尚雷锋高尚品德,感悟雷锋时代精神。35日下午最后一节课为“学雷锋主题班队会课”,所有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普遍开展主题班会活动。各中小学须在学校大门口悬挂或电子屏播出“向雷锋同志学习”内容,时间须保持在1个月以上。各中小学应以校为单位开展1次以上学雷锋集体宣传活动,具体形式由各校结合实际确定,原则上中小学师生要全员参与。

    2.雷锋故事宣讲活动。各地以县区为单位,组织教师和学生采取不同形式开展雷锋故事宣讲活动,向广大师生宣传雷锋事迹和精神,原则上要求覆盖所有中小学。各中小学师生应通过纸质书籍、电子图书、网上阅读等多种形式,阅读雷锋的故事,学习雷锋事迹。各中小学校可以多种形式,开展雷锋的故事读书交流活动。

    3.主题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在校园内、城市社区或农村居委会,认真组织开展“学雷锋”社会实践活动,依托社会实践基地,进行文明礼仪、维护秩序、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爱粮节水节电、“创森”等实践体验活动。2017年要着力开展好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在“3·12植树节”期间开展植树活动、绿植认养活动;“3·22世界水日”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3·23世界气象日”开展恶劣天气预防宣传活动;“4·22世界地球日”开展绿色骑行、健康出行活动;经常开展关爱环卫工人,禁止乱扔、乱倒垃圾活动;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美化城市等活动。要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以《中小学生守则》(进班级)为行动准则,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让广大师生感受雷锋精神、实践雷锋精神。要在广大教师中广泛开展以“学习雷锋、为人师表”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弘扬和实践雷锋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组织广大教师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大讨论,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提高师德素养,树立良好学风,锻造高尚师德,专心教学、潜心育人,争做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全体教职工要带头厉行节约,做学生的好榜样。各地各校要积极联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工矿企业、驻军部队、社会服务机构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基地。

    4.“三个融入”活动。把学雷锋融入中小学德育和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中。全市中小学要在《道德与法制》、高中政治课中结合相关章节,渗透雷锋事迹和精神教学内容,各地教研部门要加强渗透指导,保证教育内容落实。把学雷锋融入青少年校外实践基地、校外活动中心活动中,每学期以基地、中心为单位,开展1次以上与学雷锋有关的展演、比赛、展览、参观活动。把学雷锋融入中小学校社团活动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思想兴奋点,寓教于乐,提高学习活动的效果。

    (二)“校园雷锋”评选活动

    各地、各校要在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中,注意树立典型,开展“校园雷锋”评选活动,用身边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教育学生,提高教育的生动性、实效性。市教育局拟评选表彰一批“校园雷锋”。

    .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

    2.评选条件。

    1)助人为乐,乐于奉献。能将雷锋精神内化为学习和生活中的自觉行为,积极参加“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爱”、“三节”、“创森”“文明创建”、家风建设等教育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在行动中养成良好习惯;能做到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关心他人,有突出的事迹。

    2)信念坚定,品行优良。有远大的理想抱负,诚实守信,正直无私。有爱心、善心、同情心,孝敬父母,尊重长辈;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社会公德;家校表现一致。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正确的学习方法,崇尚科学,学有所长;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进取,全面发展。能自觉抵制消极思想影响,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能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和谐,团结协作能力强;具有正确的审美情趣,具备一至二项科技艺术特长,综合素质优秀。

    3.指标分配

    舒城县、霍山县、金寨县、霍邱县、金安区、裕安区各推荐8至10名学生,叶集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六安中学)各推荐3至5名学生,市直学校各推荐1至2名学生。

    4.表彰奖励

    市教育局对受表彰学生颁发证书,并通过有关媒体宣传其先进事迹。

    5.评选有关要求

    各地各校要按照分配的名额,认真进行推荐评选,确保评选质量。

    1)要层层评选。各地各校要在层层评选并表彰的基础上向市教育局择优推荐候选人。

    (2)规范程序。各地各校要广泛宣传,在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基础上以评促学,以学促评。对报市候选人要在学校公示,宣传其先进事迹。

    四、活动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学雷锋活动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立德树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迅速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制定全年活动方案,尤其要确保3月份学雷锋宣传月活动如期进行。各地各校要明确专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求措施落实。

    要充分做好安全预案,切实保障师生在活动中的安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要突出特色,鼓励创新。

    要针对中小学生特点,积极创新学雷锋的内容和形式,要确保实效第一,兼顾形式和特色;要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校风班风家风建设、中小学生文明礼仪等,努力扩大学雷锋活动的范围,提升学雷锋活动的内涵,提高学雷锋活动的效果。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

    要把学雷锋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我的中国梦”、优秀传统文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家风建设、“三节”等教育活动结合,与已经启动的全省以百年追梦 全面小康为主题的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书香校园建设、文明校园创建结合、与全市中小学“道德讲堂”建设等各种教育活动整合起来,以求高效。

    (四)及时总结强化宣传。

    各校要将学雷锋系列活动方案、师生中雷锋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学雷锋活动动态等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各地要加强学雷锋活动指导和检查,注意发现工作典型和先进事迹,并及时进行宣传和向上级部门报告。各地各校要将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须学校核实验印)与单位学雷锋活动总结、开展活动的图片等一并于41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电子版发jjk244@126.com邮箱(联系人:胡晓林  电话:3379453)。

    附件:六安市中小学校园雷锋候选人登记表

     

     

     

    六安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4日



    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学雷锋暨评选校园雷锋”活动的通知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