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教育部门获悉,根据《教育部中国福利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关于颁发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的决定》,我校初三(25)班李孟旭同学荣获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
宋庆龄奖学金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设立的唯一的国家级奖学金,于2005年启动,一直坚持“以德为先”的评选标准。迄今为止,全国已经有10718名品学兼优的中小学生获得表彰。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于2015年9月正式启动,旨在引导和激励广大中小学生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小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身边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评选条件要求学生具有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远大的志向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勤奋学习、自立自强、积极向上、全面发展。评选活动由各地教育部门组织推荐并上报候选人,并由宋庆龄奖学金办公室审核。近日,评选结果出炉,我校李孟旭同学获此殊荣,并获500元奖学金。
学校希望全校同学以李孟旭为榜样,奋发图强,锐意进取,不断取得新的更大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