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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皋城中学教学科研工作有关规定

    浏览次数:36   发布时间:2025-09-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提升教研活动的系统性与实效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提升,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研组织与管理机制

    1.教研室职能

    教研室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学校学期教研工作计划与总结;

    (2)组织全校性教研活动,统筹各学科组教研安排;

    (3)督导教研过程,评估教研成果;

    (4)负责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养与新教师考评的组织实施;

    (5)定期向学校汇报教研工作进展与成效。

    2.教研组长职责

    各学科教研组长是本学科教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包括:

    (1)组织本学科主备课、集体研讨、听课评课等活动;

    (2)负责寒暑假作业的编写、初审与修订组织;

    (3)协助教研室开展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养与考评工作;

    (4)收集、整理并提交本学科教研过程性资料与成果。

    二、教研活动规范与要求

    1.主备课制度

    (1)各学科按年级统一时间、地点开展主备课活动,实现“同步备课、资源共享、问题共研”;

    (2)主备课内容应聚焦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创新、作业设计与评价等;

    (3)主备课记录须规范完整,形成可推广的教学资源,并于活动后一周内提交教研室备案。

    2.寒暑假作业编写与审核

    (1)寒暑假作业编写应遵循“减负提质”原则,体现基础性、层次性、实践性与趣味性;

    (2)实行“学科组初稿——教研组初审——教研室复核——出版社编辑——校对确认”五级审核机制;

    (3)作业内容须符合新课标要求,贴近学情,实践类题目占比不低于20%。

    3.思政课一体化建设

    (1)积极参与市、区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活动,推动跨学段教学内容有机衔接;

    (2)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校际思政课展示或专题研讨活动;

    (3)鼓励思政教师参与跨学段联合教研,撰写一体化教案,提升思政育人实效。

    三、教师培养与考评机制

    1.骨干教师培养

    (1)依据《骨干教师培养制度》,每学期组织专题培训、听课评课、教学设计、无生上课等活动;

    (2)骨干教师须在主备课、青年教师指导、课题研究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培训成果(如听课记录、教学设计、课例视频等)纳入个人成长档案。

    2.新教师考评课

    (1)新教师入职第一学期须参加考评课,由考评组依据《新教师考评课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价;

    (2)考评结果分为“合格”与“待改进”,对“待改进”教师安排指导教师进行一对一帮扶;

    (3)学期末组织“待改进”教师开展汇报课,检验帮扶成效。

    3.调研指导课

    (1)每学期分校区开展青年教师(入职3年内)调研指导课;

    (2)调研重点包括课堂管理、学生参与度、教学效果、核心素养落实等方面;

    (3)调研结果形成《校区教学调研报告》,反馈至各年级部,作为教学改进的重要依据。

    四、教研成果管理与推广

    1.成果归档

    各类教研活动资料(包括主备课记录、寒暑假作业初稿、听课记录、教学设计、课例报告、培训心得等)须由教研室统一归档管理,建立电子与纸质双档案。

    2.成果推广

    (1)优秀教学设计、课例、寒暑假作业等成果应在校内推广,供全体教师参考借鉴;

    (2)择优推荐参加市级以上评选、交流或发表;

    (3)每学期组织一次教研成果展示或经验交流活动。

    五、考核与激励机制

    1.教研考核

    教研组、教研组长及教师的教研参与情况、任务完成质量、成果产出等纳入学期绩效考核体系。

    2.评优激励

    每学期评选“优秀教研组”、“优秀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优秀教案”、“教研先进个人”等,予以公示表彰,并作为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的参考依据。

    六、附则

    本规定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本规定由六安皋城中学教研室负责解释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