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校长信箱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学生管理学生资助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审批流程

    浏览次数:356   发布时间:2024-02-27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023年秋学期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依据皖教秘【2023】240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15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二、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包括: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民政城乡低保学生、民政支出困难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等类别。除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以外,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资助前均需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主要依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s://xszz.emis.ahedu.gov.cn/)和省建档立卡系统(https://xszz.ahjygl.gov.cn/index.php/login/index.html)中的统计信息。  

    如有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但暂未统计入系统中的学生,需要填写《申请表》以及提供相关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经学校初步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审核确认。

    三、审批资助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经线上和线下汇总统计后,由班主任初步审核资助学生在班就读情况,学校再次审核,最后上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学校将资助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后发放资助资金。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受资助学生家长在回执单上确认收款。学校完成资助全部环节后,所有资助学生信息录入系统并上报。